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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有免费起诉离婚吗

时间:2023-11-17 点击:193 次
可以有免费起诉离婚吗 现实生活中,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会遇到对方不同意或者双方有其他矛盾的情况,因此会选择到法院去起诉离婚,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。起诉离婚是一项法律行为,因此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,有些人担心自己承担不起诉讼费,那么可以有免费起诉离婚吗?接下来诉宁网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  一、可以有免费起诉离婚吗  1、离婚诉讼费标准: 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  2、离婚诉讼费的负担: 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  (1)以一个数额起价,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。  比如,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。也就是说,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,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,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。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,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。  (2)交一定的基本费用,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。 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,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。  二、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  诉讼离婚案件中,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,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。 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,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,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,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;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,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,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;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;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,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,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。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,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;超过一年的,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  三、配偶下落不明可否起诉离婚  1、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,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。  配偶出走,逃避承担家庭义务,故意违反婚姻义务,或者配偶因为其他不可归责于他的原因下落不明,无法承担家庭责任,都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。当事人可依据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“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”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  2、配偶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,当事人有两种途径解除原有婚姻关系。  向被告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  人民法院受理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后,应依最绍兴婚外情取证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51条的规定,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,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满后未出庭的,可依法缺席判决。 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可以有免费起诉离婚吗等知识,综上所述,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缴纳诉讼费,一般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,如果涉及到超过20万的财产纠纷的话,还需要缴纳超出部分0.5%的费用,请律师的费用不包括在内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诉宁网的相关律师,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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